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

顥奇行銷- 數位音樂 你愛聽嗎?

我是老古板嗎?個人還是喜歡以前的民歌西餐廳耶,音樂說的是自然、人文、故事、情感,太數位的話...就少了那麼點生命力。讓我想起上次去台啤酒廠聽林強的電音,引不起共鳴啊...
作者 : Brain.com記者 林函潔 更新時間 : 2008/03/12 10:00:56
【音樂行銷系列報導4】數位時代經營音樂市場,不止是要賣內容和服務,而是要打開通路和市場,讓所有的網站賣音樂,讓消費者更多元接觸到你的音樂服務。米逗提供線上音樂,整合內容提供者和平台,一起把市場做大。
 
圖片來源米逗數位音樂;buy.yahoo.com.tw
Brain.com 台北 2008-03-12)誰說將來付錢的人是收聽音樂的人?數位時代要賺錢,就要運用數位的思維。米逗數位音樂總經理蘇拾忠表示,如果送一張卡片裡面有帳號,收禮的人只要輸入就可以聽到送禮人送的歌、親口錄製的祝福,甚至是為收禮人編製整張專輯,你願不願意送或收到這樣個人化的的禮物;如果用信用卡累積紅利的點數,就可以換取免費聽歌的期限,你會不會較願意使用這家的信用卡?
 
  Ezpeer和Kuro版權的官司事件纏訟多年,數位音樂的智慧財產權和版權的問題浮現,市場重新大洗牌。2007年受到景氣影響,音樂市場總量持續衰退,呈現負成長。
 
  數位化的衝擊下,實體唱片市場的銷售量一直在萎縮中,雖然數位音樂市場快速成長,但仍然無法彌補實體音樂衰退的量。2005年是數位音樂的黃金時期,兩大P2P業者──Ezpeer和Kuro的會員數曾高達百萬,最差時也有八十萬,但至今線上音樂市場各家的註冊會員總數加起來,也不到二十萬。對此,蘇拾忠表示,愛聽音樂的人不會不聽音樂,音樂市場的消費總量仍會維持在某個水準,只是隨著科技和時代的變遷,消費方式和收聽型態改變而己。
 
  米逗數位音樂的角色定位是中間代理商,透過和唱片公司、獨立音樂創作人等,談版權條件的簽約合作,提供企業或電信業者等,想跨足內容平台營運商,一個完整數位音樂下載平台和介面,像和seednet星光音樂網遠傳點唱機的合作,讓產業裡的每個內容提供者,在每一個環節和平台上,都可以收到應得的收入,才能把市場一起做大,提昇競爭力。
 
  蘇拾忠表示,米逗不以提供「線上音樂」而滿足,現在的音樂平台業者,還是用傳統實體唱片行方式在經營,提供所謂的數位音樂產品和服務。數位時代經營音樂市場,不止是要賣音樂內容和服務,而是要打開通路、打開市場,讓所有的網站賣音樂,讓消費者更多元、更方便的接觸到你的音樂服務。
 
  想想看,如果一打開不同屬性的網頁,就會自動播放風格化的精選音樂,讓人馬上享受網頁的情境和氛圍,你會不會為了音樂多停留一會兒?想想看,你願不願意花一點小錢,在任何地方,只要在能上網的電腦、手機、mp3等,任何的行動裝置上,只要一個帳號,馬上可以用你愛的介面,聽到你最愛的歌?
 
  這些想法仍是進行式或未來式,但數位時代沒有辦法等到產業成熟,才加入戰場。現在音樂市場的實際銷售,八成來自實體CD的販賣,二成來自線上包月聽歌的付費會員制,或是網站或手機的數位音樂服務等,看好數位音樂產業的發展,蘇拾忠表示,在不久的將來,這樣的比例將會反過來。後續的市場發展,值得繼續觀察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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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h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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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期待喔~ 希望能和 7-11 結合囉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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