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

談判 V.S. 流氓

Everything is a Negotiation and Everything is Negotiable.
每件事都是談判的結果,任何事都可以談。
那該如何 "談"? 是不是一定要雙方火冒三丈才算是談?
又該怎麼 "判"? 拿把刀切開,各分一半,就是公平了嗎?

談判,是取得共識與雙贏,兩方都抱著勝利的心情,同時可以建立長期關係,有利於日後的合作。
談判,不是比大聲,只管我贏的零和遊戲,蠻橫硬幹,請別誤會,這不過就是耍流氓...





5 則留言:

shrike 提到...

談判,是取得共識與雙贏,兩方都抱著勝利的心情,同時可以建立長期關係,有利於日後的合作。
這句話說得真好,重點是在"建立長期關係,有利於日後的合作。"

謎霧之雪 提到...

有感而發嗎?

匿名 提到...

嗯嗯!我瞭了~
其實事情可以不必那麼火爆的...
但很難啊,當下的情境.
但如果細思,是無所謂,逆來順受而己~
a老師就很棒對吧~
大家試著和他看齊吧!

(班導忙到好晚好晚,心疼....)

劉呈顥 提到...

能把困難的事做好 才是個人的價值囉

alexandroslee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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