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

天啊!我們讓他的頭髮著火了!


  如果我說"Michael Jackson 是我的偶像。"周遭一定會有很多人投以詭異的眼光,一臉狐疑的發出「噁…」的怪聲來回應。不管怎麼說,Michael Jackson「流行音樂之王」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。
  試想,如果2008年MJ要再推出新專輯,請你來負責行銷,你會怎麼做?
  A.「把皮膚染黑,上電視台模仿歐巴馬,做個美國版的悶鍋…」
  B.「前往西藏拍攝MV,宣稱自己學佛,是活佛轉世,然後到阿美姊代言的整型外科改版…」
  C.「打造巧克力哥哥幼幼新形像,新專輯名稱就叫『白巧克力帶我去飛翔』…」
  D.「放棄這個案子,把它轉介給你的競爭對手…」
  我知道還有無數的創意,即將形成千百個點子,透過網際網路可能有數十萬人分享,然而,MJ只有一個,沒有其他明星足以相提並論。
  接下來我要介紹的這本書,或許可以給你一些頭緒(注意!不是答案),由菲爾‧唐森貝瑞(Phil Dusenberry)所寫的《天啊!我們讓他的頭髮著火了》一書,我並不會在這兒介紹作者的生平背景,你只須Google一下,就可以得到2,020,000項符合的結果(在本文發佈的同時還在持續增加中)。
  對很多人來說,看電視的時候遇到廣告,第一個念頭應該是轉台吧;然而對行銷(廣告、傳播、無聊的)人來說,總是會多看兩眼,一邊注意著手錶上頭的秒針,口中碎碎念著:「業主真是有錢…」,然後在節目開始的時候問旁邊的人說:「你還記得剛才那個廣告啊…」換來一頓白眼…。如果你是屬於上述族群,這一本書可以滿足你對廣告的渴望,透過作者的分享,可以看到的不僅只是螢光幕前的廣告成品,更多的是如何「洞察」這些廣告的內幕。我大約每讀一兩段就要上Youtube再把書中提到的例子看一遍,雖然作者說:「本書甚至可說和廣告無關…」,很明顯的是,他再一次「洞察」了讀者的思維,否認廣告的形式,反而達成了最佳的廣告效果。
  我花了四個小時才讀完這本書的前五章,大約五萬多字,足足比我平常閱讀的速度慢了10倍。書中的文字帶來的是故事場景、眩目的影像、名人、企業和品牌經營,最重要的是,讀者從之中領略到的,是可以從生活中實踐、培養,並且使你的人生更美好的洞察力。下次,再看到五花八門的廣告,是否也會多看幾眼,洞察人生的成功關鍵,寫下屬於你自己的廣告金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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