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

顥奇觀點-點閱次數只是一個數據,但,沒有數據的推理是罪惡!

(Brain.com 2008-03-19)網路廣告的優點在於,廣告主可以透過「點閱率」來了解網友的回應程度,是量化程度最高的媒體;但卻也因為「點閱率」,讓廣告主難以相信網路廣告能建立「品牌」。

  近來,廣告主也希望網路廣告除了點閱次數之外,還能夠帶來實質的銷售效益。微軟(Microsoft)也已開始測試「參與度比對(Engagement Mapping)技術」,可以指派在前往廣告主網站之前的所有的數位廣告價值。

  微軟表示,以最後點閱的廣告來評估廣告效益的做法,已經過時且容易出錯,也忽略消費者與廣告主訊息的互動狀況,錯失許多寶貴的資訊。「參與度比對技術」能掌握每個廣告的曝光狀況,例如展示、搜尋、在多個網站和電視頻道被多次觀看,以及對最終購買的影響力等。

  但是,廣告主從只在乎網路廣告點閱次數,到掌握參與程度的做法,其實還是有風險存在。雖然消費者和廣告的互動時間長短、深度很重要,但卻難以評量價值。微軟打算運用「參與度比對技術」的資料處理能力,比照控制組與測試組,以了解複雜的創意執行成效。

  另一個潛在的盲點,則是無法衡量離線媒體對線上行為的影響力,因為任何參與度指標如果只侷限在數位行銷環境內,忽略其它行銷方式的影響,成效都很有限。部分業界人士承認
微軟的做法解決了部分問題,只不過應該更聚焦在銷售、轉換的促成和參與度的增加。

  橫幅(banner)廣告的效益也同樣受到批評。根據Starcom MediaVest集團的調查,在網路上點閱廣告的人,只佔全美上網人口的一小部分(6%),因此無法代表全體上網人口的行為。

  廣告界人士認為,點閱次數只是一個數據,無法有效評估廣告的效益和消費者參與度。無論如何,廣告主重視網路廣告參與度的趨勢,勢必讓各界更加關注網路廣告的創意形式,因為這些創意將被放在陽光下檢驗成效。(取材自Brandweek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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